关于开展2024年上半年企业大学生生活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乐陵市《关于实施人才科技若干优惠政策的暂行规定》(“钻石19条”政策)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上半年企业大学生生活补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标准
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普通院校全日制本科生,分别给予每月2000元、1000元、500元生活补贴,补贴时限为5年。
二、申报范围
本次补贴申报时间范围:2024年1月份至6月份。
申报大学生所就职企业须在乐陵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经营状况良好,符合乐陵市产业发展方向的规模以上企业。
创业大学生所创办的企业,需在乐陵市依法注册,进行税务登记,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法定代表人为大学生本人且在该企业名下进行就业登记,并有明确创业方案。
三、申报对象和条件
1、2024年1月起,首次在我市企业(不含中央和省属驻乐企业,不包括市、县(市、区)所属国有企业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就业,或自主创业(不含个体工商户),并在我市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大学本科生。
2、2019年2月至2023年12月期间,已申请过生活补助、未满补助期限,目前继续在我市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大学本科生,仍按原规定标准发放补助。
3、2019年1月(含1月)之前在我市企业申报过补助人员不符合本次申报条件。
四、申报方式和流程
本次申报工作由用人单位向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提交符合申报条件的大学生电子版申报材料。
1、生活补贴续领人员(截止当期申报未达到领取年限)实行“免申即享”模式,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乐陵市创业就业大学生生活补贴申请汇总表》(附件4)。
2、新申领人员需提供《乐陵市大学生生活补贴申请表》(附件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企业用人劳动(聘用)合同、承诺书(附件3);
自主创业大学生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营业执照、社保缴费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费发票等;补贴时限内,需按要求提供完税证明、购票记录等证明企业正常经营的有关材料。
企业负责将每位新增大学生申报材料原件扫描后单独保存在一个文件夹内,统一命名为“姓名+单位名称”,同《乐陵市创业就业大学生生活补贴申请汇总表》电子版及乐陵市企业人才奖励诚信承诺书(附件5)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并发送至llsrsjrcsc@dz.shandong.cn邮箱。原件由用人单位审查,并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审查完毕后退回。
五、其他事项
1、凡离开企业就业岗位或不再经营所创办企业的,停发生活补贴。对弄虚作假冒领或套取生活补贴资金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严肃处理。触犯法律法规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大学生生活补贴每半年申报、发放一次。
3、本次申报自2024年8月31日开始,至2024年9月5日截止。乐陵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534-6990123。
附件:
1:关于实施人才科技若干优惠政策的暂行规定(“钻石19条”政策)
2:乐陵市创业就业大学生生活补贴申请表
3:乐陵市创业就业大学生生活补贴诚信承诺书
4:乐陵市创业就业大学生生活补贴申请汇总表
5:乐陵市企业人才奖励诚信承诺书
乐陵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4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