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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岗就业”业务办理指南

原创 工作动态

请用微信扫一扫 2021-04-14 17:44 {{clickNum}}

就失业登记业务办理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1、单位就业登记

2、单位就业转失业人员失业登记

3、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人员就业登记

4、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人员失业登记

5、无就业经历人员失业登记

二、办理依据

1.《就业促进法》(2007 年 8 月通过)第四章 就业服务和管理 ...“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

2.《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2004 年 4 月通过,2009 年11 月 修订)第四章 就业服务第三十一条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依法免费向劳动者提供下列服务:..(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1、网上办事大厅  个人或单位注册登记后自主办理,办理网址:(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

2、乐陵市人力资源市场(振兴东路262号)一楼就业人才服务大厅就失业登记窗口;乐陵市开元西大道386号政务服务中心南厅。

3、各乡镇(街道)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四、办理条件

1、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后未就业。

2、从各类用人单位就业转失业的。

3、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停止经营或灵活就业人员失业。

4、农民工在本市常住地就业6个月以上失业的。

5、承包土地被征用,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人员。

就业失业登记证是记载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状况、进行就业和失业登记、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等的合法凭证。

五、申请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2)本人二寸近照2张;

(3)高校毕业生提供本人学历证书(原件核对后退回)。:

(4)原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判决书或仲裁书);

(5)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个人)

六、办理程序:

1.个人或单位在外网办事大厅注册登记后自主办理,办理后由工作人员后台审核,通过后可自行查询。

2.申请人持申请资料到各乡镇(街道)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即时办结;

3.人力资源市场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和审核申请资料,并对资料进行留档;

六、基本流程

(一)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

(二)工作人员审核后即时办结。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九、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乐陵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就失业登记窗口

(二)现场咨询:乐陵市开元西大道386号政务服务中心南厅

(三)电话咨询:0534-6990165  6990139  6990156

十、公开单位

乐陵市劳动就业办公室

十一、公开媒介

山东政务服务网(http://zwfw.sd.gov.cn/)

 

 

 

 

一次性创业补贴和一次性岗位开发补贴业务办理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1、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

2、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申领

二、办理依据

1.《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2004 年 4 月通过,2009 年11 月 修订)...(第三章 创业扶持...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创业人员创办中小企业。创业人员创办的企业招用登记失业人员并与其订立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根据实际创造就业岗位数量,按照规定享受一次性岗位补贴。创业成功人员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的,按照规定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乐陵市人力资源市场(振兴东路262号)一楼就业人才服务大厅就失业登记窗口;乐陵市开元西大道386号政务服务中心南厅。

四、办理条件

1、2013年 10月 1日 以后登记注册,首次领取营业执照的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2、正常经营一年以上;

3、法人在创业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个体工商户以个体工商户或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险。

五、申请材料

办理一次性创业补贴需要提供

1、创业补贴申请表格2份;

2、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最近12个月的财务报表(个体户不需要提供);

4、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或开户信息(个体提供法人银行卡复印件);

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还需要提供:

1、一次性岗位开发申请表;

2、招用人员花名册;

3、工资发放表或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

4、招用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

六、基本流程

1、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

2、工作人员审核, 符合条件办理,不符合条件当场告知;

3、拨付资金,办结,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九、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乐陵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就失业登记窗口

(二)现场咨询:乐陵市开元西大道386号政务服务中心南厅

(三)电话咨询:0534-6990165  6990139  6990156十、公开单位

乐陵市劳动就业办公室

十一、公开媒介

山东政务服务网(http://zwfw.sd.gov.cn/)

 

 

 

创业场所租赁补贴业务办理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创业场所租赁补贴申领

二、办理依据

1.《德州市就业创业资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九)创业场所租赁补贴。创业场所租赁补贴实行“先交后补”的办法。对2016年1月1日以后在我市租用经营场地注册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未享受场地租赁费用减免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返乡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毕业5年内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可在租赁期限内按照实际支付租赁费用50%的标准,向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最长不超过3年,每年不超过1万元的创业场所租赁补贴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乐陵市人力资源市场(振兴东路262号)一楼就业人才服务大厅就失业登记窗口;乐陵市开元西大道386号政务服务中心南厅。

四、办理条件

1、2016年 1月 1日 以后登记注册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2、未享受场地租赁费用减免

五、申请材料

办理一次性创业补贴需要提供

1、创业场所租赁补贴申请表格2份;

2、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未享受场地租赁费用减免和房租补贴承诺书;

4、法人银行卡复印件;

5、租赁协议;

6、缴纳租赁费用的税务发票;

7、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8、房主房产证明;

9、房主身份证复印件;

10、经营场地图像资料;

11、租赁转账记录。

 

六、基本流程

1、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

2、工作人员审核, 符合条件办理,不符合条件当场告知;

3、拨付资金,办结,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及时办结

九、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乐陵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就失业登记窗口

(二)现场咨询:乐陵市开元西大道386号政务服务中心南厅

(三)电话咨询:0534-6990133   6990156

十、公开单位

乐陵市劳动就业办公室

十一、公开媒介

山东政务服务网(http://zwfw.sd.gov.cn/)

 

 

 

 

 

 

 

 

 

创业担保贷款业务办理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1、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

2、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

二、办理依据

1.《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2004 年 4 月通过,2009 年11 月 修订)...(第三章 创业扶持...第二十七条 创业人员自筹资金不足的,可以向金融机构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由小额贷款担保基金按照规定提供贷款担保,财政部门按照规定给予贴息扶持。

个人或者合伙创办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招用登记失业人员达到规定比例和就业期限的,可以向金融机构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经办金融机构根据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贷款额度,由小额贷款担保基金提供担保,财政部门按照规定给予贴息扶持。)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乐陵市人力资源市场(振兴东路262号)一楼就业人才服务大厅就失业登记窗口;乐陵市开元西大道386号政务服务中心南厅。

四、办理条件

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法定劳动年龄内,在乐陵市创业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在校生,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符合条件的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港澳台来鲁创业青年。

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1、符合工信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文件规定,且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15%以上(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以上,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

2、小微企业应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企业、法人代表人和主要股东社会声誉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违法乱纪行为,无重大诉讼案件。

不予推荐行业范围:从事建筑业、娱乐业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国家限制性行业,以及其他国家产业政策不予鼓励的企业。

五、申请材料

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1、法人夫妻双方身份证;

2、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包括索引;

   3、结婚证(法人结婚证);

   4、营业执照副本;

   5、2寸照片;

   6、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

   7、担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1、填报《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

2、职工12个月的工资表复印件;

3、职工劳动备案花名册及劳动合同;

4、企业法人及职工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5、职工社保缴费证明;

6、小微企业认定证明;

7、企业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六、基本流程

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1、申请人向人社部门提交相关材料,符合条件推荐;

2、银行作进一步筛查,确定是否放款;

3、银行放款后,向人社提报贷款人相关贷款手续;

4、申请人还款后,银行一季度向人社和财政提交一次还款人及贴息申请表;

5、资金拨付;

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1、申请人向人社部门提交相关材料,符合条件推荐;

2、财政部门和人社部门对该企业进行实地考核;

3、银行作进一步筛查,确定是否放款;

4、银行放款后,向人社提报贷款人相关贷款手续;

5、申请人还款后,银行一季度向人社和财政提交一次还款人及贴息申请表;

6、资金拨付;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九、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乐陵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就失业登记窗口

(二)现场咨询:乐陵市开元西大道386号政务服务中心南厅

(三)电话咨询:0534-6990133   6990156

十、公开单位

乐陵市劳动就业办公室

十一、公开媒介

山东政务服务网(http://zwfw.sd.gov.cn/)

 

 

 

 

 

 

 

就业创业职业培训业务办理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1、培训机构代领职业培训补贴

2、培训机构代领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二、办理依据

《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2004 年 4 月通过,2009 年11 月 修订)...(第六章 职业教育和培训...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职业教育、培训,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劳动者的公共职业教育、培训体系。...第五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提高全民创业能力,对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劳动者进行创业培训。...第五十五条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按照公开、择优的原则确定定点培训机构,鼓励定点培训机构开展职业培训,对培训成果进行绩效考评。)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乐陵市人力资源市场(振兴东路262号)一楼就业人才服务大厅就失业登记窗口;乐陵市开元西大道386号政务服务中心南厅。

四、办理条件

劳动年龄内全体劳动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外)

五、申请材料

1.职业培训补贴申请表;

2.培训合格人员花名册;

3.代为申领职业补贴人员情况表;

4.代为申领职业补贴协议书;

六、基本流程

1、劳动者就近到我市定点培训机构报名登记,自主选择培训科目;

2、按要求参加定点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课程;

3、合格后发放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

4、培训机构提供相应材料申请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九、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乐陵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就失业登记窗口

(二)现场咨询:乐陵市开元西大道386号政务服务中心南厅

(三)电话咨询:0534-6990130  6990156

十、公开单位

乐陵市劳动就业办公室

十一、公开媒介

山东政务服务网(http://zwfw.sd.gov.cn/)

 

 

 

 

 

 

 

 

 

 

 

 

(公益性)岗位补贴业务办理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

二、办理依据

1、《就业促进法》(2007 年 8 月通过)第四章 就业服务和管理 ...(第六章 就业援助...第五十三条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应当优先安排符合岗位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被安排在公益性岗位工作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岗位补贴。第五十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加强基层就业援助服务工作,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重点帮助,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和公益性岗位援助。)

2、《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2004 年 4 月通过,2009 年11 月 修订)...(第四章 就业服务...第四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制度,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并订立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补贴以及适当的岗位补贴。)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乐陵市人力资源市场(振兴东路262号)二楼劳动就业办公室就业科

四、办理条件

就业困难人员,重点是大龄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建档立卡的适龄贫困人员。

六、申请材料

1、《(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表》;

2、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或工资发放表。

六、基本流程

1、招用单位携带申请材料到人力资源市场申请补贴;

2、人社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补贴发放。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九、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乐陵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劳动就业办公室就业科

(二)电话咨询:0534-6990130

十、公开单位

乐陵市劳动就业办公室

十一、公开媒介

山东政务服务网(http://zwfw.sd.gov.cn/)

 

灵活就业人员申领社会保险补贴业务办理

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灵活就业人员申领社会保险补贴

二、办理依据

1、《就业促进法》(2007 年 8 月通过)第四章 就业服务和管理 ...(第六章 就业援助...第五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采取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办法,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等途径,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

2、《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2004 年 4 月通过,2009 年11 月 修订)...(第四章 就业服务第四十五条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第四十六条 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的期限,可以延长至退休。)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乐陵市人力资源市场(振兴东路262号)二楼劳动就业办公室财务科

四、办理条件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就业困难人员范围: 1、大龄失业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中的失业人员;3、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中的失业人员;4、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中“4050 人员”;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6、残疾失业人员; 7、纳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8、连续失业 1 年以上的人员。)

七、申请材料

1、《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及社保补贴申请表》2份;

2、户口簿索引表、本人页复印件2份;

3、身份证复印件;

4、2寸照片2张。

具体咨询业务经办人员。

六、基本流程

1、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到提交相关资料;

2、《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及社保补贴申请表》到所在乡镇(街道)办理就业困难人员初审;

3、人社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4、公示;

3、公示期结束后补贴发放。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九、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乐陵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劳动就业办公室财务科

(二)电话咨询:0534-6990169

十、公开单位

乐陵市劳动就业办公室

十一、公开媒介

山东政务服务网(http://zwfw.sd.gov.cn/)

 

 

 

 

 

 

 

 

 

 

 

用人单位吸纳和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申领社会保险补贴业务办理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用人单位吸纳和安置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二、办理依据

1、《就业促进法》(2007 年 8 月通过)第四章 就业服务和管理 ...(第六章 就业援助...第五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采取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办法,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等途径,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

2、《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2004 年 4 月通过,2009 年11 月 修订)...(第四章 就业服务...第四十三条 鼓励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用人单位与就业困难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按照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补贴。)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乐陵市人力资源市场(振兴东路262号)二楼劳动就业办公室就业科

四、办理条件

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单位。

五、申请材料

1、单位需提交符合条件人员花名册。

2、工资发放表或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等,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还应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

六、基本流程

1、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单位提交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给予受理,不符合条件告知,并退回申请材料;

2、符合条件且手续齐全的予以受理;

3、审核后支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九、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乐陵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劳动就业办公室就业科

(二)电话咨询:0534-6990133

十、公开单位

乐陵市劳动就业办公室

十一、公开媒介

山东政务服务网(http://zwfw.sd.gov.cn/)

 

 

 

个人申领职业培训补贴和个人申领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业务办理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1、个人申领职业培训补贴

2、个人申领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二、办理依据

1、《就业促进法》(2007 年 8 月通过) ...(第五章 职业教育和培训...第四十九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开展就业培训,帮助失业人员提高职业技能,增强其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失业人员参加就业培训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政府培训补贴。)

2、《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2004 年 4 月通过,2009 年11 月 修订)...(第四章 就业服务  第五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职业技能培训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鼓励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提高职业技能水平。经过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按照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乐陵市人力资源市场(振兴东路262号)二楼劳动就业办公室就业科。

四、办理条件

就业劳动年龄内的所有劳动者

五、申请材料

个人无需申请和办理,可在我市定点培训机构参加培训,享受免培训费和免鉴定费政策以及免费教材政策。

六、基本流程

个人无需办理,在我市定点培训机构报名参加培训即可。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九、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乐陵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劳动就业办公室培训科

(二)电话咨询:0534-6990130

十、公开单位

乐陵市劳动就业办公室

十一、公开媒介

山东政务服务网(http://zwfw.sd.gov.cn/)

 

 

家政服务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申领业务办理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家政服务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

二、办理依据

《关于印发 《山东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的通知》(2018 年12月) ...(第二章 资金支出范围...第四条 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公共就业 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 险补贴、等支出;第十五条 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家政服务机构...照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费数额 50%的标准给予补贴,每人每年不高于 60元 。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乐陵市人力资源市场(振兴东路262号)二楼劳动就业办公室就业科。

四、办理条件

16至60 周岁从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含意外伤害保险商业综合保险的家政服务机构。

五、申请材料

1、家政从业人员申领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申请表。

2、从业人员与企业签订的劳务协议。

3、商业保险机构出具的保险费收费发票和被保险人员名单复印件。

4、家政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基本流程

1、家政服务机构提交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给予受理,不符合条件告知本人原因,并退回申请材料。

2、符合条件且手续齐全的予以受理。

3、经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家政服务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个体工商户支付到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或个人银行账户)。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九、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乐陵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劳动就业办公室就业科

(二)电话咨询:0534-6990133

十、公开单位

乐陵市劳动就业办公室

十一、公开媒介

山东政务服务网(http://zwfw.sd.gov.cn/)

 

 

 

 

网上发布求职招聘信息业务办理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1、网上发布求职信息

2、网上发布招聘信息

二、办理依据

1、《就业促进法》(2007 年 8 月通过) ...(1、《就业促进法》(2007 年 8 月通过) ...(第二条国家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多渠道扩大就业。)

2、《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2004 年 4 月通过,2009 年11 月 修订)...(第四章 就业服务  第三十一条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依法免费向劳动者提供下列服务:...(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乐陵市人力资源市场(振兴东路262号)一楼服务大厅职业介绍窗口。

四、办理条件

劳动年龄内的劳动者和用工单位

五、申请材料

现场服务

1、个人求职提供身份证并填写求职登记表;

2、用工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招聘简章,填写岗位需求登记表

网络自主服务

单位和个人可登陆山东公共招聘网和乐陵市人力资源中心网站自主进行招聘或求职。(山东公共招聘网:http://ggzp.hrss.shandong.gov.cn/ ,乐陵市人力资源中心:http://www.sdllrc.cn/ )。

六、基本流程

现场服务

个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用工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招聘简章

网上自主服务

通过招聘网站自主办理即可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九、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乐陵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服务大厅职业介绍窗口

(二)电话咨询:0534-6990161

十、公开单位

乐陵市劳动就业办公室

十一、公开媒介

山东政务服务网(http://zwfw.sd.gov.cn/)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业务办理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二、办理依据

1、《就业促进法》(2007 年 8 月通过) ...(1、《就业促进法》(2007 年 8 月通过) ...(第六章 就业援助 第五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等途径,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规定。)

2、《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2004 年 4 月通过,2009 年11 月 修订)...(第五章 就业援助第四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对下列登记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
(一)女性四十周岁、男性五十周岁以上的人员;
(二)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三)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
(四)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七)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八)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
(九)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办法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乐陵市人力资源市场(振兴东路262号)二楼劳动就业办公室就业科。

四、办理条件

1、大龄失业人员。指城镇居民中女满 40 周岁、男满 50 周岁 及以上的失业人员(本文女满 40 周岁、男满 50 周岁及以上的 失业人员,以下简称4050 人员);农村居民中因政府征收耕地 或家庭人均耕地不足 0.3 亩的人员中的4050 人员

2、城镇零就业家庭中的失业人员。指城镇家庭中家庭成员中

无一人就业,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失业人员。

3、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中的失业人员。指农村居民家庭

中,男 16 至 50 周岁,女 16 至 40 周岁,有劳动能力、有转移就业愿望,年人均收入在当地平均水平 50%以下,且无人在二、三产业就业的家庭中的失业成员。

4、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中4050 人员。指本市户籍

4050 人员中离异、丧偶后未再婚,抚养未成年子女(年龄在18 周岁以下且未实现正规就业),登记失业连续 6 个月以上的父亲或母亲。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指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有效低保证明的失业人员。

6、残疾失业人员。指持有残疾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失业人员。

7、纳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8、连续失业 1 年以上的人员。指连续登记失业 1 年以上(根

据最近 1 次失业登记日期计算满 1 年)的4050 人员

五、申请材料

1、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3份

2、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或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在常住地登记的非本地户籍人员提供);

3、就业困难证明材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 亲家庭提供丧偶或离异相关证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提供低 保证,残疾人员提供残疾证,失地人员提供失地证明,双零家庭、单亲家庭人员提供户口本)。

六、基本流程

1、符合条件人员持相关证件资料向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街道(乡镇)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填写《德州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 签订书面承诺。

2、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核查校验相关材料,符合条件的,在认定表上签署初审意见,加盖公章, 留存申请材料复印件,相关申请信息录入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后将申请材料统一提报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不符合条件的,告知本人原因,退回申请材料。

3、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接到初审材料后进行核查复审,无异议的,在认定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通过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相关材料返回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存档;不符合条件的,相关材料返回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告知本人原因,退回。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九、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乐陵市劳动就业办公室

(二)电话咨询:0534-6990133  6990136

十、公开单位

乐陵市劳动就业办公室

十一、公开媒介

山东政务服务网(http://zwfw.sd.gov.cn/)

 

 

 

 

 

 

 

 

留德红包业务办理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非德户籍人员春节期间享受留德红包现金补贴

二、办理依据、

1、德办发电【2021】5号(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开展留德外来务工人员“新春关爱”行动的通知

2.《非德州户籍务工人员“留德红包”发 放流程》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乐陵市人力资源市场(振兴东路262号)二楼就业科办公室。

四、办理条件

对春节期间(2 月 11 日至 20 日)我市重点企业、重大工程、 重大项目中非德州户籍并在德缴纳社保的在岗务工人员,在用人 单位发放工资等待遇的基础上,政府按每人 1000 元标准发放“留德红包”现金补贴。

五、申请材料

(一)《非德州户籍务工人员“留德红包”申报表》;

(二)用人单位《承诺书》;

(三)《非德州户籍务工人员“留德红包”申请花名册》。

六、办理程序:

(一)申请。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可登录德州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德州就业”微信公众号或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微信公众号下载填写“留德红包”相关申请表格、承诺书。用人单位持有关材料向驻地县市区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受理期自 2021 年2月22日至 2021年3月12日。

(二)审核。县市区人社部门通过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

统、社保系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等对非德州户籍务工人员就业、户籍、参保缴费等信息进行审核。

(三)发放。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县市区人社部门向社会

公示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并及时将补贴发放到个人账户。市级财政根据各县市区补贴资金按50%予以补助。

七、基本流程

(一)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

(二)工作人员审核后即时办结。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十、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乐陵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就业科

(二)电话咨询:0534-6990133

十一、公开单位

乐陵市劳动就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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