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报到证调整手续办理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就业报到证调整手续办理
二、办理依据
就业报到证调整改派和遗失补办手续办理须知(http://www.sdgxbys.cn/art/wzgg/8a7ea68e72c235e001735531eefa00d8.html)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1、毕业生到设区的市、县(市、区)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的,其就业手续由单位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
2、毕业生到省内驻济以外的中央驻鲁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的,其就业手续由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
3、毕业生到驻济的中央驻鲁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省外单位就业、改派回外省户籍地的,其就业手续由山东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办理。
四、办理条件
调整手续(又称“二次派遣”)是指离校时就业报到证签发回户籍地的毕业生,在择业期内(自毕业之日起三年内)落实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并进行网上登记后,由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其中,考录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应当提供有关录取或者聘用通知书。
五、申请材料
1、就业报到证;
2、山东省高等(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内院校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出省就业或省外院校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来鲁就业的,提供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内院校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出省就业的,也可提供用人单位当地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接收证明、机关事业单位的录取或者聘用通知书等)。
六、基本流程
(一)2019届及以前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调整手续办理流程:
1.省内院校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在省内落实用人单位的,完成就业情况网上登记后,本人持教育部制式纸质报到证和用人单位盖章的就业协议书,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相应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调整手续;也可邮寄办理,用人单位所在地相应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完毕后再将相关材料邮寄给毕业生。
2.省内院校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在外省落实用人单位的,完成就业情况网上登记,可本人持教育部制式纸质报到证和与省外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用人单位当地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接收证明、机关事业单位的录取或者聘用通知书)到山东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办理调整手续;也可邮寄办理,山东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完毕后再将相关材料邮寄给毕业生。
3.省外院校山东生源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在省内落实用人单位的,完成就业情况网上登记后,本人持教育部制式纸质报到证和用人单位盖章的就业协议书,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相应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调整和就业情况确认手续;也可邮寄办理,用人单位所在地相应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完毕后再将相关材料邮寄给毕业生。
4.省外院校非山东生源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在省内落实用人单位的,本人持教育部制式纸质报到证和就业协议书到原就业报到证签发部门办理调整手续,完成就业情况网上登记后按照相应程序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相应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就业情况确认手续;也可邮寄办理,用人单位所在地相应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完毕后再将相关材料邮寄给毕业生。
(二)2020届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调整手续办理流程:
1.省内院校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在省内落实用人单位的,完成就业情况网上登记后,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网上审核办理调整手续。办理完成后,毕业生可自行下载打印电子报到证。(具体操作流程:用人单位和毕业生通过信息网进行网上签约,签约完成后可按照系统提示选择”是否一并办理调整改派手续”以及上传材料照片(机关事业单位的录取或者聘用通知书等),待审核通过后可直接办理电子报到证调整手续;也可由毕业生登录信息网办事大厅中的“调整改派申请”栏目提出申请,办理完成后,毕业生可通过办事大厅中的“电子报到证”栏目下载打印新的电子报到证)。
2.省内院校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在外省落实用人单位的,完成就业情况网上登记,由山东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办理调整手续。办理完成后,毕业生可自行下载打印电子报到证,也可申请教育部制式纸质报到证。(具体操作流程:毕业生登录信息网,点击“录入省外就业协议书”栏目进行协议信息录入,同时上传材料照片(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或用人单位当地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接收证明、机关事业单位的录取或者聘用通知书),点击“提交审核”按钮,或者毕业生和省外用人单位进行网上签约,毕业生应约后,可按照系统提示选择”是否一并办理调整改派手续”、“调整改派手续类型”、“是否办理教育部制式纸质报到证”和“填写邮寄信息”,由山东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协议书审核,并办理调整手续。办理完成后,毕业生可以直接通过办事大厅中的“电子报到证”栏目下载打印新的电子报到证,申请换发教育部制式纸质报到证的,本人持原教育部制式纸质报到证原件到山东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办理调整手续,也可邮寄办理,将原教育部制式纸质报到证原件邮寄至山东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后按照信息网上毕业生提供的邮寄信息将相关材料邮寄给毕业生)。
3.省外院校山东生源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在省内落实用人单位的,完成就业情况网上登记后,本人持教育部制式纸质报到证和用人单位盖章的就业协议书,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相应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调整和就业情况确认手续;也可邮寄办理,用人单位所在地相应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完毕后再将相关材料邮寄给毕业生。
4.省外院校非山东生源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在省内落实用人单位的,本人持教育部制式纸质报到证和就业协议书到原就业报到证签发部门办理调整手续,完成就业情况网上登记后按照相应程序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相应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就业情况确认手续;也可邮寄办理,用人单位所在地相应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完毕后再将相关材料邮寄给毕业生。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九、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乐陵市人力资源市场三楼人才服务科(二)电话咨询:0534-6226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