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乐陵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乐陵市妇幼保健院人员结构,不断充实人才队伍,经乐陵市委、市政府批准,面向社会招聘6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原则和标准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条件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
4、本科及以下学历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5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专业应聘人员经资格审核通过后直接进入面试;
6、人才引进型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学历放宽到中专,年龄放宽到40岁,通过资格审核后直接参加面试;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在校期间受过“记过”以上处分未撤销的;
2、凡入学前与具体单位前有定向、委培合同的毕业生,未经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
报名截止日期:2017年 5月 31日
报名地点:乐陵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联系电话:0534-6666503
1、现场报名。报考者须填写《乐陵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提供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往届生提供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及其他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提供二代居民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2、报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严格按照招聘专业要求报名,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提供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3、资格审核。招聘单位对入围资格审查对象的学历证书、从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同时考生提交个人简历。资格审查合格者电话通知笔试和面试时间。
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2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的招聘计划数可调整到其他岗位。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专科及以下学历应聘人员需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等。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岗位类别、招聘计划数和考试成绩分别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
面试人选由笔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专科及以下学历应聘人员和直接参加面试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组成。
面试前3天未来院领取面试通知单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由相关专业专家组成评审小组,进行面试,设定70分为合格分数线。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并在本院微信公众号llfybjy进行公示。如同一个招聘岗位最后一名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相同者,学历高者优先录用,以上条件均相同者采取增加专业测试的方式予以确定。
五、体检
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录用
1、招聘结果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七天,如有异议,可拨打本院监督热线: 0534-6666503。
2、人事管理。公示期满,市妇幼保健院与拟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 1年,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含试用期),5年内未考取报考岗位所需从业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辞退。
3、工资待遇。按照医院现行工资制度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负责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同时接受社会监督,严格实行回避制度,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乐陵市妇幼保健院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乐陵市妇幼保健院
2017年5月16日